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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普法|林区违规用火后果严重 凤岗一人被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4-04-22 09:27:45
2024年3月13日凌晨,廖某未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或者报备,擅自叫工人在凤岗镇南门山村“油茶坑”山头烧树枝和杂草,所幸未造成山火及人员财产损失。
林业部门发现后立即立案调查,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对廖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以案说法,对廖某及周边群众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提升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取得良好效果。
视频来源:知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