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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普法 | 判刑+罚款!这些森林火灾案例,请引以为戒!

发布日期:2023-10-25 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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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凉山州西昌市

海南街道办民主村发生森林火情

当地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救援

投入消防救援力量近500人

直升机5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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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违反森林防火禁令的违法行为

代价太沉重

案例一:林区吸烟,获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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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扔烟头

2021年4月20日,周某某无视防灭火条例及禁火令,在高火险期违规携带打火机并避开防火卡点上山,在名为“扎古西”的山坡歇息抽烟后,将烟头随手丢弃,最终未熄灭的烟头引燃杂草林木造成大面积山林被烧毁。

2023年3月21日,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4·20”涉失火烧山案件,被告人周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二:祭祖引发森林火灾,6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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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3月14日,叶某伟等6人明知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用火,未听从管护人员劝阻,私自携带火种、鞭炮、冥币等进入青海省西宁市城北林区自家坟地祭祀。上坟人员未将祭祀用的纸钱余灰等彻底熄灭便离开,纸钱余灰等被风吹到相邻的下风向可燃物丰富的林地上,复燃点燃旁边杂草,继而引发森林火灾。

2022年3月3日,被告人叶某伟等6人因犯失火罪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余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三:烧秸秆引发大火,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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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烧田埂草、烧秸秆、烧荒等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一男子露天焚烧秸秆,导致火烧连营引发成片大火。目前,该男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四:林区“吃鸡五人组”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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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林区内野炊、烧烤、点篝火等

2021年1月,5人在四川省凉山州一国有林区内生火吃烤鸡,被护林员发现当场制止,最终,5人均被拘留十日并处以罚款五百元 。

林业普法

(一)失火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二)放火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和刑法修正案(三)第一、二条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小林君提醒

“点点星火,可毁万亩森林!”一时贪图方便,带来的可能是几年的牢狱之灾和国家森林资源的重大损失。杜绝野外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

来源:海报新闻、中国新闻网、广东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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