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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普法 | “好心”修剪古树?5名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发布日期:2023-05-08 09:30:11
因枝繁叶茂影响戏台修建
村民们便为一棵百年古树“剪发”
本以为做了件“好事”
没想到却闯下“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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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申请 对百年古树“下死手”


厦门同安新美街道某村庄

村庙戏台附近

一棵古榕树枝繁叶茂

部分枝叶挡住了戏台

村民便私自决定

对古榕树进行“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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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4日
村民叶某地、叶某助
雇佣三名工人
将古树一侧主枝锯断
而后将掉落的枝干
800元的价格给一处木材回收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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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古树名木 已涉嫌犯罪


3月3日

厦门市相关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

一棵编号重点保护古榕树现树龄109年

遭到人为严重破坏

该古树离地3.8米处

一直径约0.6米主枝被锯断

极大地影响古树的生长

损失价值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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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派出所接到报警后
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于3月4日
成功抓获砍伐古树的
犯罪嫌疑人叶某地、叶某助
及砍伐工人林某、洪某良、张某瑶等5人
而直到警方找上门来
几人还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
已涉嫌犯罪


叶某地

叶某助

为什么抓我们?我们就是砍了树枝而已啊?况且这棵树还是在我们村里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你们的行为已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民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
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林君提醒


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广大市民朋友要坚守底线,共同关心爱护我们身边的“绿色文物”,一起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来源:厦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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