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森林公园大板水库安全降等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大岭山森林公园大板水库安全降等评估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大板水库因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原设计的防洪、灌溉等功能需求降低,现状实际功能指标达不到水库原设计工程的规模。根据《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8号)的相关规定,滨州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大岭山森林公园大板水库降等的评估工作,编制了《大岭山森林公园大板水库安全降等评估报告》。现将大岭山森林公园大板水库安全降等评估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根据东莞市水利局(2006年)编制的《东莞水库》和中华书局2010年6月出版的《东莞市水利志》记载,水库建于1974年,1975年竣工,原设计功能为防洪、灌溉。2009年根据大岭山林场需求,对水库除险加固,加固后设计功能为防洪、供水。大板水库属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V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水库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等建筑物组成。
水库原设计供水解决林场职工的生活用水问题,现已改用市政水;水库下游河道集水面积范围内已无农田,已无灌溉功能;怀德水库在现状及规划扩建中,防洪能力在不考虑大岭山林场大板水库调洪作用下均满足设计要求。原设计的防洪、灌溉、供水功能需求降低,已被其他水利工程代替,功能萎缩已达不到原设计等别。水库现实际库容为24.38万m3,本次降等通过降低溢洪道至96.8m,将水库总库容降至8.48万m3(山塘300年一遇校核洪水工况)。降等后山塘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V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大岭山林场大板水库具备降等条件,且降等后在费用效益上合理可行。
二、征求意见对象
本次安全降等分析调查对象主要为本项目的直接及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项目影响涉及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项目区及其影响区的虎门镇和行政村;项目影响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当地居民等。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2、项目实施是否影响到公众利益,有何建议及诉求。
3、对项目实施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四、具体形式和公式时间
本次安全降等调查采取的形式是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在公示期内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安全降等评估单位口头或书面反映(例如: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安全降等评估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公示时间:公示首日后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单位地址:东莞市虎门镇怀德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虎林路13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816825775
邮箱:251953773@qq.com
2、安全降等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滨州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滨州市黄河三路512号
联系人:董工
电话:18477435690
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