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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3年封山育林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0 08:57:13

  为深入推进绿美东莞生态建设,保护森林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不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国营大岭山林场、银瓶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实施2023年封山育林项目。

  一、封山育林时间

  封育期自2023年12月25起至2026年12月24日止,封育时间为三年,封育方式为半封。

  二、封山育林范围

  封山育林项目实施范围位于国营大岭山林场五马工区林地、银瓶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林地,面积约400公顷,具体范围见附件。

  三、封育要求

  根据《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第二十一条,封山育林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封山育林区从事下列活动:

  (一)非抚育性修枝、采种、采脂、掘根、剥树皮及其他毁林活动;

  (二)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香、烧纸、野炊及其他易引起火灾的野外用火;

  (三)放牧或者散放牲畜;

  (四)猎捕野生动物、采挖树木或者采集野生植物;

  (五)开垦、采石(矿)、采砂、采土;

  (六) 擅自移动或者毁坏封山育林标牌、界桩及其它管理设施;

  (七)其他破坏封山育林的活动。

  四、其它事项

  封育期间不影响正常森林生态观光及生产经营活动开展。

  联系电话:东莞市林业局   0769-22210950

  附件:2023年封山育林项目范围示意图.rar



   东莞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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