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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3年封山育林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0 08:57:13
为深入推进绿美东莞生态建设,保护森林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不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国营大岭山林场、银瓶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实施2023年封山育林项目。
一、封山育林时间
封育期自2023年12月25起至2026年12月24日止,封育时间为三年,封育方式为半封。
二、封山育林范围
封山育林项目实施范围位于国营大岭山林场五马工区林地、银瓶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林地,面积约400公顷,具体范围见附件。
三、封育要求
根据《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第二十一条,封山育林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封山育林区从事下列活动:
(一)非抚育性修枝、采种、采脂、掘根、剥树皮及其他毁林活动;
(二)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香、烧纸、野炊及其他易引起火灾的野外用火;
(三)放牧或者散放牲畜;
(四)猎捕野生动物、采挖树木或者采集野生植物;
(五)开垦、采石(矿)、采砂、采土;
(六) 擅自移动或者毁坏封山育林标牌、界桩及其它管理设施;
(七)其他破坏封山育林的活动。
四、其它事项
封育期间不影响正常森林生态观光及生产经营活动开展。
联系电话:东莞市林业局 0769-22210950
东莞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