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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林业丨鹦鹉饲养需谨慎,合法合规是关键!

发布日期:2024-08-07 09:55:45

当谈到身边的林业,我们不禁会想到那郁郁葱葱的树木、清新的空气和生机勃勃的生态系统。林业不仅是我们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这个系列报道中,我们将带您走进身边的林业世界,探索它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以及生活品质。让我们一同揭开林业的神秘面纱,感受它带来的无尽魅力与惊喜。

鹦鹉

因羽毛艳丽且活泼伶俐等特点

受到很多人欣赏、宠爱

但要注意:

不是所有鹦鹉都能随便饲养

鹦鹉种类繁多

有些品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类别

私自饲养、买卖未经许可的品种

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饲养前一定要做足功课!

“哪些鹦鹉可以直接饲养?”

“哪些鹦鹉买卖前需申请审批?”

……

大家可以根据以下类别确定

是否需办理手续

↓↓↓

1.非保护动物类

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别名:玄凤鹦鹉)。这三种鹦鹉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饲养和买卖均无需向林业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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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脸牡丹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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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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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尾鹦鹉(别名:玄凤鹦鹉)


2.标识管理类

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别名:小太阳鹦鹉)、紫腹吸蜜鹦鹉、和尚鹦鹉。这四种人工繁育的鹦鹉属于专用标识管理试点范围品种,个人可以购买这四种带有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及其配套脚环的鹦鹉个体作为宠物饲养,仅限于观赏,不得私自繁育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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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氏牡丹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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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腹吸蜜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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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颊锥尾鹦鹉(别名:小太阳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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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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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及配套脚环

3.许可管理类

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Ⅱ的所有鹦鹉均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除已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的个体外,其人工繁育及买卖均需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并定期接受林业部门监管。

查询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如已明确计划养殖的品种及其保护等级

可登录市林业局“网上服务窗口”

查询“动物”类对应的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33023X


非法饲养、买卖、运输受保护的鹦鹉,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关闭违法经营场所,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2号)第六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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