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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普法丨乱扔小火,引发森林大火!这些人已被警方抓走……

发布日期:2021-12-03 20:07:09

山林间严禁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

一旦在山林间乱扔小火

引发森林火灾

后果不堪设想

有市民因失火罪

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今年,江门蓬江法院审结一宗失火案,被告人韦某因深入山林寻马蜂乱扔小火把引发森林火灾,被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20年7月29日下午,被告人韦某与朋友伍某、王某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驾驶小汽车来到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某村山脚的村道旁停车。停好车后,三人从旁边山路徒步进入锦岭山,当行至一小段山路时,王某因天气太热返回车上休息。被告人韦某和伍某继续向前走进入锦岭山,在分叉路口处分头找马蜂。

 

之后,韦某在锦岭山半山腰寻找马蜂未果,由于天气炎热加上上山一段时间感到有点累,就在一排石头上休息。忽然,他发现了休息处树上有一小马蜂窝,于是在附近找来干草扎成一个小火把,用随身携带的火机点燃小火把并熏小马蜂窝。

 

熏完后,韦某用脚将小火把的明火踩熄,随手将小火把扔到旁边后离开该处。因天气炎热干燥且风较大,未完全熄灭的小火引燃了附近的杂草,遂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该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68.7035公顷,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为63.8152公顷;经江门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烧毁的林木市场价格为1013050元。

 

蓬江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某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范围面积达到63.8152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林业普法小课堂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森林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若需要进入山林,要注意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也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更要严禁在林间烧田埂草、野炊或者上香烧纸等行为。

 

广大市民记得提高防火意识,以免给人民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的同时,也让自己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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