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山林"蛀虫"被"啄"记
江西乐平,地处赣东北,是一个农林大市,素有“鱼米之乡”、“江南菜乡”的美誉。近年来,随着国家造林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增大,该市每年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面积多达2万多亩,受益群众近300户。
然而,在一片片葱郁翠绿的山林中,却有一些不法分子向国家造林项目资金伸出了“黑手”。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和林业系统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公然作假,俨然成为藏身于“林木”中的“蛀虫”。
2013年7月,在景德镇市纪委的协调督办下,乐平市纪检监察机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调查组,全力以赴开展调查,一举揪出包括2名正科级干部、6名副科级干部在内的21名林业系统“蛀虫”,先后有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总涉案金额达32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2万元,追缴涉案资金82万余元,赢得当地干部群众一片赞誉。
明察秋毫,揭开骗取黑幕
在查处这起林业系统案件时,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就在办案人员一筹莫展之时,一封举报信使得调查工作出现了转机。
举报人是一位在退耕还林项目变更中被取消资格的林农,主要反映乐平市林业局某领导为亲属违规申报林业项目,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
虽然信中反映的内容最终经调查并不属实,但举报人所讲述的许多有关退耕还林补助的细节,拓宽了办案人员的思路。办案人员仔细琢磨“优亲厚友”这4个字,突然茅塞顿开:就从名字入手,在全市退耕还林农户花名册中寻找端倪,梳理社会关系,进而找出破绽,寻求突破!
办案组立即调来近年来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等全部涉及造林项目资金的材料,经过认真比对分析花名册,很快,塔前镇造林户石某祥、石某东两个名字进入了办案组的视线。
这二人与该镇林办主任石某玉名字仅一字之差!办案人员敏锐地感觉到,这三人很有可能是亲属关系。资料显示石某祥、石某东从2009年开始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而石某玉正是从这一年开始担任该镇林办主任的,二人申报的370多亩造林项目很有可能存在问题。
于是,办案组将石某玉作为重点对象进行调查。经查,石某祥、石某东二人长期居住在南昌,根本没有承包过山场造林,所有一切都是石某玉套用其名字进行的虚假申报行为。
办案人员以此为突破口,经过大量的外围调查,逐步掌握了石某玉的违纪违法事实。面对铁证,石某玉对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供认不讳。
至此,一个伪造事实、虚报材料、骗取造林项目资金的黑幕露出了冰山一角。办案组继续深挖细查,注重从对象单一违纪问题挖出其多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从单一违纪对象挖出窝案串案。
深挖细查,找出利益链条
专案组同志继续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乘胜追击,确认了140多名冒领人员,并查出他们与当地林业系统工作人员的关系。很快,真相水落石出,其幕后的利益链条也大白于天下。
这是一个典型的窝案——乐平市共有17个乡镇拥有林业资源,涉案的林办主任、分管领导多达13人(另有少数因担任时间不长、行为较轻微而免于处罚),6名分片营林员,前后两任营林股股长,4名林业局领导等一批干部牵涉其中。
由于造林指标有限,造林户要想申报造林项目拿到补贴,只有通过乡镇林办或驻片营林员才能争取指标。这就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一些营林员、乡镇林办主任借机恣意妄为,甚至主动向造林户索取好处费和感谢费。
与此同时,营林员和乡镇林办主任要想得到更多好处,就会向营林股股长、分管副局长甚至局长行贿,以争取更多的造林项目指标。
“大家对此都心照不宣,共同谋求利益,把本应该分给老百姓的补贴,几个人弄下来私分了。”石某玉一语道破。他告诉办案人员,自己想方设法与营林员、营林股股长、分管副局长拉关系,逢年过节上门走访,骗补所得也都利益均分,就是为了谋求更多的指标,从中牟取更大的利益。
与石某玉一道铤而走险的并非只有他一人。
洪岩镇林办主任王某仁任职已有8年多时间,主要心思就放在怎样在镇村干部中找到合伙人,共同骗取上级林业资金上。由于乡镇每年退耕还林面积及地点变更较大,很大程度上为王某仁在确定享受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方面做手脚提供了便利。
王某仁和另外两名涉案人员曾帮助两名农户争取到了2011年度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项目,随后向二人索要好处费共计21000元私分。就是靠一次次这样的故伎重演,王某仁几年间从中非法牟利11万元。
一些营林员和林办主任还总结出了一套靠山吃山、靠林吃林的歪理:国家退耕还林项目这么多,老百姓能申报,我怎么就不能从中分杯羹?老百姓领了补助资金,那就该感谢我。
治本清源,做好后续文章
开展清理农机下乡补贴、家电下乡补贴专项治理活动,查处多起骗取农机下乡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案件,涉案金额分别为247万元和620万元。
上梁不正下梁歪。更让人痛恨的是,这一发生在林业系统的腐败现象,还直接影响了当地一些农村基层干部。
镇桥镇杨畈村干部王某松、华某、张某等3人,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退耕还林合同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等申报手续,以村民名义向上级申请退耕还林补助,有些资料甚至审批部门都没有盖章,但最后却都能成功申报并顺利验收,共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3.6万元,三人最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5年不等。
“看不到林农面朝黄土背朝天劳作时的辛苦,却眼红他们领取退耕还林款时那一大沓花花绿绿的票子。加之感觉这里面可钻的空子挺大,于是便有了虚报冒领的想法。几次下来,胆子就大了,特别是看见别人都这样,更觉得不弄白不弄,不能亏了自己!”这是石某玉在案发后反思时对办案人员说的话。
9月16日,乐平市纪委组织市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进行案例剖析。当办案人员念到这段话的时候,很多人低下了头,陷入了沉思。
在查结每一起案件后,乐平市纪委、监察局都会打出一套“组合拳”,即案例警示强化教育、案例分析强化监管、一案双责强化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鉴,在主观上不想伸手、客观上及时缩手。
案发后,乐平市林业部门及时制定完善了多项制度,从源头上铲除滋生此类问题的土壤,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另一方面,乐平市纪委坚持举一反三,将目光转至其他民生领域,在景德镇市纪委的指导和部署下,全面开展了清理农机下乡补贴、家电下乡补贴专项治理活动,查处多起骗取农机下乡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案件,涉案金额分别为247万元和620万元。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