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该来的,总是躲不过
自古以来,广州素有四季如春的花城之称。近年来,广州成功实施“青山绿地”、“森林围城”战略,并相继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然而,在生机盎然的“绿色”背后,“黑色”的腐败也在悄悄蔓延。
“叮咚……”当门铃第三遍响起的时候,郭某与妻子打开了大门,望着大门外三名素不相识的来访人员,郭某显得战战兢兢,当对方亮出市纪委办案人员的身份后,一副难以名状的表情在郭的脸上展现开来,他低声又近乎喃喃自语地对妻子说:“看来传言是真的了。该来的,总是躲不过的。”
还在一天前,郭某在从化市的大会上还作了一番意气风发的讲话,转眼间,人生的境地如冰火两重天,此时郭某已幡然悔悟,然而,一切已经太迟。还在回广州市区的车上,郭某已经开始向纪委工作人员痛心疾首地检讨自己的错误……
随着广州林业系统众多干部的陆续落马,一起包括从化市市长郭某(市林业局原局长、党委书记,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党委书记)、市林业局原副局长谢某、刘某等人在内的林业系统系列腐败案被揭露。全案共查处党员干部34人,其中市管正局级干部1人、副局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24人及科级干部6人;从化、增城两市的林业领导,市属四大林场领导全部落马,涉案总金额高达人民币2816.5万元,系统性腐败令人触目惊心。郭某作为该系列案的绝对“主角”,其迷失堕落的轨迹再次为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最终,郭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一审判决后,郭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自我麻痹,难抵诱惑终迷失
不少腐败分子在走向堕落的过程中,总要在内心给自己编造一番说辞,为自己的腐败行为做一番辩解,看似自我安慰和解脱,实则是麻痹自己以致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郭某就是这类人中的典型代表。
郭某的仕途不可谓不顺畅,16年时间便在林业系统从科员一路升迁至局长。随着手中权力一起增加的是各式各样的诱惑,而郭某在面对时,不仅轻易缴械投降,而且还要为自己的行为做一些粉饰,以求得内心的安宁。恰如他自己所剖析的,“连日来痛彻思痛的深刻反思和层层剖析,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原来自己的主观心态、主观意识、主观思想,随着自己岗位和环境的变化,渐渐地、不知不觉地发生了不应有的变化。”“对于一些下属、同事、朋友逢年过节的人情世故,几百几千,以为数目小,不以为然,慢慢地习以为常,未能慎小;对于一些人和事,能帮的尽量帮,以为未违反原则,看似情节细微,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未能慎微;对于同几个校友、同乡、老板的交往,认为是身不由己,天知地知,便也就心安理得,未能慎独。”
在市场经济等价交换、拜金主义、请客送礼等社会不良风气潜移默化地影响下,郭某总是自认为“自己从不主动伸手,从不主动吃拿卡要,也就没有主观故意,也就没有了原罪的感觉”。郭某恰恰在这些“自以为是”中模糊了公私的边界、清廉和腐败的边界,看不清“礼尚往来”背后的“别有用心”,从迷失自我到“习以为常”,终致自己从虚构的“虚空幻境”中一步步滑向贪腐深渊。
贪欲放纵,想方设法谋私利
在人们以往的印象中,林业系统是管理花花草草的“清水衙门”,应该不具备腐败的条件,然而,膨胀的贪欲引诱着郭某等人挖空心思在林业系统各项制度规定中寻找以权谋私的漏洞。
郭某控制属下单位很重要的一个手段就是林业专项财政资金调配权。资金调配好比“切蛋糕”,各地区、各部门财政上拨付的可支配资金,也就是“蛋糕”分量是固定好的,每个单位都想为自己多分一些“蛋糕”,那就必须要盯紧“切蛋糕”的人。正是抓住了下属单位的这一心理,在年头年尾资金预算、结算的时候,一个个“红包”就会通过心领神会的人落至郭某的口袋之中。
按照制度规定,3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必须统一进行招投标,但郭某等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对关系较近的老板们围标、串标等行为视而不见甚至为项目承包人承揽工程疏通关系、打通关节,有时还主动将大项目分拆以规避招标,受到照顾的老板自然投桃报李,送上钱物以示酬谢。
在合同执行环节,业主方和工程承包方按照合同严格执行,按进度拨付工程款,这本来是正常程序。但由于业主方负有管理权却无进度款拨付权,市林业局享有资金拨付权却不负责管理,出现管理责任与进度款拨付权的分离与脱节,而手握工程款拨付权的郭某等人则充分利用这一冲突大肆收受贿赂。如增城一工程承包人为了拿到被拖欠了两年的工程款,一次性送给郭某30万元的巨额贿赂。
人事寻租,弹性空间生腐败
干部队伍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组织基础,是全面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基础力量。然而,在郭某、谢某、刘某等人的眼中,提拔任免干部却是收受下属贿赂的大好时机。
郭某担任“一把手”初期,也曾在市林业系统的中层及以下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较好的影响和效果。但由于每一个干部的具体岗位职责不明晰,难以定量考核,提拔干部,更多地还是凭借平时印象,此时“主观分数”便起到了很大作用,这样就产生了“弹性”空间。
郭某在自我检查中写道,“一些下层,利用春节、中秋等来串门,送点年货,送个购物卡,甚至夹杂一个信封。名义上是逢年过节、礼尚往来,实际上是为了个人‘进步’而来的。”如增城林场场长叶某、流溪河林场场长李某、广州园林规划设计院院长苏某等人为了个人职务晋升而向郭某等人贿送现金、购物卡、名人字画等。
而且,郭某不但在市林业局如此,甚至去了从化当市长以后,也继续沿用这种“模式”。仅在从化市,前后就有十几个职能部门和街、镇的领导干部向郭某送过“红包”,而有些人的请托事项就是岗位和职务调整。郭某与行贿下属之间心照不宣,贪婪本性在此暴露无遗。
上下串通,集体腐败成链条
广州市四大直属国营林场(流溪河、大岭山、增城、梳脑)作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拥有独立的人财物权。虽地处从化、增城,但仍归属广州市直接管辖,集中管理的体制使得上下级之间的“空间距离”过大,从而导致监管不到位甚至产生“真空”,出现“属地管不了,市局管不到”的问题。
郭某等人不仅没有努力解决四大直属国营林场“属地管不了,市局管不到”这一监管矛盾,反倒与林场下属串通一气,将国营林场变成其进行腐败活动的重要场所,其中一个重要手法就是下属林场加大甚至虚构工程项目套取现金。
如流溪河林场场长李某行贿郭某的钱,大部分都是来自于虚构的工程款以及利用发包工程收受的工程承包人的贿赂。而郭某收了钱,自然也不会尽到一个“一把手”对下属严加管理的责任,对下属单位负责人利用财务管理漏洞任意报销、介绍包工头等行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正所谓上行下效,林业局时任的其他局领导谢某、刘某等人也“照葫芦画瓢”,以报销、上级经费不足等名义收受下级的贿赂。林场负责人也乐得其所,一边为上级领导效劳,一边为自己谋利,从而形成了“包工头——场长——局领导”内外勾结、上下串通的共同腐败利益链条。
剖案析因林业系统贪腐案三大成因
郭某任领导多年,本有着光明的前程和美满的家庭,然而贪欲之火却无情地吞噬了自身前途和整个家庭。个中惨痛教训固然值得警醒,而通过透析案件所得出的成因,更令人深思。
一岗双责疏于履行
郭某是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是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理应肩负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最主要责任,但是在实际中,却更多关注业务工作,严重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郭某在总结教训时反省道:我认识到,归根结底,是与我这个过去的班长、一把手的职责没有切实履行好有关,与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没有落实好有关。也正因如此,林业系统其他班子成员以及林场领导不仅疏于“一岗双责”的履行,更是有样学样,致使该系统索贿受贿、跑官买官之风盛行。
制度建设流于形式
尽管市林业系统制定的规章制度很多,但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的情况,使得制度规范在无形中被束之高阁,而潜规则却大行其道,执行监管乏力、实际操作失序导致 “按需”立项、“量身”招标、“虚构”工程等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郭某就在检查材料中总结出林业系统存在于预算、招投标、审计、费用报销、选人用人五个方面的制度漏洞,正是这些规范的短板和制度的失范为郭某等人的长期腐败提供了渐生滋长的温床。
监管体制疏松弱化
当前林业系统对广州市属四大国有林场实施集中管理体制,这一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林业资源有益保护,但与此同时,“飞地式”的管理体制也让日常监督变为偶然监督,经常性检查变为零星式检查,表现为监管缺位失位、监督不愿较真、属地难于监管、机关“鞭长莫及”等问题。松散乏力的监督管理体制下,个别或少数人掌握采伐指标申请以及林业项目和工程资金分配、权力运行“暗箱操作”、政务公开和场务公开沦为“面子工程”等情况的发生便也是“自然而然,见怪不怪”了。
郭某等人的违纪违法事实再次证明,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廉洁自律必须警钟长鸣。郭某等人在贪腐道路上走出的每一步,看似经济动机作怪,实为主观意识偏差。因此,要毫不放松地紧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这个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内心铭记权力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高悬,自觉垒实砌稳拒腐防变的强大思想道德防线。
来源:《广东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