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林业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局重大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推动项目法人单位信息有效归集、及时公开。
(三)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市林业局及属下有关单位负责公开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信息,并依法监督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未作出明确规定的,鼓励项目法人单位主动公开项目信息。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本方案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公开的范围。
经市发改局批准立项并经市重大办审核公布的重大公益类政府投资项目。
(二)公开的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公开所制作或保存的项目信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该保守的国家秘密坚决保守住,该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
1.批准服务信息。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征占用林地审批的资料,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2.批准结果信息。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审批结果。
3.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合同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4.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涉及项目用地审批的结果等。
5.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6.施工有关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7.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8.竣工有关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地名标志设置安装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三)公开的渠道和时效。
各有关单位通过林业局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
三、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一)加强领导。市林业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信息科、营林科、林政科、计财科、绿化工作办公室、防火办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林政科负责提供涉及征占用林地审批的重大项目的公开资料;营林科负责提供湿地公园建设、森林景观改造、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重大项目的公开资料;绿化办负责提供古树名木保护重大项目的公开资料;防火办负责提供森林防火重大项目的公开资料;森林办负责提供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重大项目的公开资料;计财科负责提供重大项目预算、决算资金的公开资料;下属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管辖的重大项目的公开资料。
(三)工作程序。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将工作中产生的重大项目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上交信息科,由信息科统一安排在东莞市林业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开。
(四)监督考核。市林业局每年组织1-2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考核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东莞市林业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