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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东莞市林业局政府投资林业领域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4-08-01 14:51:13

  近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林业局印发了《东莞市林业局政府投资林业领域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细则》解读如下

  一、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通知》(东府〔2021〕28号)等法规和有关政策,并结合我市林业行业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目标任务

  《细则》的制定,旨在健全我市林业领域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机制,填补我市林业领域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空白,进一步规范我市林业领域项目设计变更管理。

  三、《细则》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细则》适用于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林业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的市财政资金投资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扩)建林业领域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

  2、政府投资林业领域设计变更定义及范围:《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政府投资林业领域项目初步设计(无需开展初步设计的则从施工图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建设单位在此过程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进行变更修改的行为。

  3、林业领域重大变更定义及范围:《细则》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初步设计批复的有关建设任务和内容进行调整,导致工程任务、规模、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发生变化,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型式、重要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和运行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设计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所需条件: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编制应当满足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设计变更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缘由、依据、变更的项目和内容、比选以及对工程任务和规模、安全、工期、环境、投资、效益和运行等方面的影响分析等,同时将原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设计变更方案勘察设计图纸、原设计方案相应图纸、设计变更相关的试验资料、专题研究报告等作为附件。

  5、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工程设计变更审批采用分级管理制度。由设计变更提出单位填写《东莞市林业领域项目设计变更审批表》并提供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相关资料作为附件。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建设单位初审通过后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经审批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6、对各参建单位监督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对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施工的服务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按照“谁主导,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在工程变更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应将有关线索移交有权机关处理。

  7、《细则》的实施日期:本《细则》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

  四、重要意义

  《细则》的出台,对确保林业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预防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关政策:关于印发《东莞市林业局政府投资林业领域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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