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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与答  
·现阶段我国森林资源的状况?
·林业生态市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森林资源消费现状?
·森林资源有哪些功能?
·不同品种的木材材积表不一样,依据什么品种、胸径、树高来确定材积?
·采伐林木须知
·林区内可以建护林房吗?
·个人所有的林木主要是指哪些?
·哪些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如何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什么是树木的材积量和蓄积量?它们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是什么?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将受到什么处罚
·什么是森林资源?
·植物检疫知识问答
·《林权证》的作用和怎样辨别真伪?
·林地包括哪些范围?
·林权证问答
·那些林木采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如何进行林权保护?
·森林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森林分为几类?
·什么是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什么是林权?
·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哪些保护措施?
·现阶段我国森林资源的状况?
·林业生态市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森林资源消费现状?
·森林资源有哪些功能?
·不同品种的木材材积表...
·采伐林木须知
·林区内可以建护林房吗?
·个人所有的林木主要是指哪些
·哪些森林、林木、林地....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
·什么是树木的材积量和....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
·什么是森林资源?
·植物检疫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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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包括哪些范围?
·林权证问答
·那些林木采伐必须办理....
·如何进行林权保护?
·森林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森林分为几类?
·什么是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什么是林权?
·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哪些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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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森林法》第十五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
  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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