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门槛、零风险、高利润
“小投资”换来“大收益”?
当心!这是陷阱
天上不会掉馅饼
你以为的诱惑
其实都是非法集资的障眼法
2024年6月
是全国第12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为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
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一起来学习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案例警示
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一)
防范非法集资 守护钱袋子
案例一
以“艺术品交易”名义非法集资
市民赵先生在某艺术品交易中心购买了“名人字画”和其他“贵重艺术品”,只签订了交易合同但没有实物交易,艺术品交易中心承诺合同期满后以折合年收益不低于10%的价格对出售的商品进行回购。赵先生分三次购买总计10万余元的“商品”,合同到期后,该艺术品交易中心表示资金紧张,无法按合同进行回购,赵先生等待半年无果后选择报警。
经公安侦查,该艺术品交易中心假借“艺术品”交易为由,实则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吴某某、孙某某等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案件警示
该案吴某某等人以艺术品销售为名,承诺支付资金占用费,实际还是变相许诺高利诱惑,诱导中老年人投资,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其余以各类型商品(包括虚拟产品)承诺加价回购或加价转让等方式诱导投资者投资的情况也需要警惕。
案例二
以“养老预定金”名义非法集资
某养老院向社会公众兜售其“养老卡”,并可储值20万以上的“养老预定金”。年满60周岁的养老卡持有人可免费入住该公司提供的养老房,并根据缴纳的“养老预定金”金额不同享受不同的服务,如不使用养老房也可委托公司进行代管转租,每月返还已缴费金额的1%,养老预定金可随时无条件退还。2023年以来,陆续有老人向养老院所在地派出所报案,称养老院承诺的退费一直没有到位。
2023年养老院有关负责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案件警示
老人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性较差,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要选择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正规养老机构,切勿听信“免费养老”等营销话术。
案例回顾
一夜暴富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就是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幸福。请时刻保持警惕,拒绝高额回报的引诱,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建设和谐幸福家庭。
来源:青岛金融安全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