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巩固我市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成果,现将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保护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举报范围及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范围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鸟类等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包括: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或者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保护动物;非法交易、运输、加工鸟类等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在自然保护区、候鸟迁徙通道以及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非法破坏鸟类等野生保护动物栖息地;在农(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性场所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鸟类等野生保护动物等。 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769-22321361,0769-22114719。 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守护生态平衡!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不捕杀、不买卖、不食用、不干扰鸟类等野生动物,共同为野生动物营造安全美好的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