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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审批事项
一、采伐林木程序图


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市林业局审批

程序说明: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报告;

  1. 采伐申请表;
  2. 山林权属证明。

二、报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三、报市林业局审批(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二、临时使用林地进行采石、采砂、采矿、取土和修筑工程设施(100亩以下)程序图


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


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市林业局审批

程序说明

  1. 请单位或个人提交下列资料:

1、书面申请;
2、使用林地申请表一式二份;
3、立项批文;
4、青苗补偿协议;
5、林地权属证明;
6、用地项目规划红线图。
二、报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三、报市林业局审批(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审核事项
一、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程序图


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镇(街)城建办审核

           


镇(街)农办提出初审意见

           


报市绿委办审核

程序说明
一、申请单位提交下列资料:

  1. 申请报告;

2、规划部门意见书;
二、报镇(街)农办提出意见。

  1. 报市绿委办审核(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

二、核发山林权证程序图


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


村委会公示

          


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


报市林业局初审

           


由市人民政府造册登记,发给山林权证

程序说明:

  1. 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下列资料:
  2. 书面申请;
  3. 申请表;
  4. 旧的山林权证;
  5. 主要权利依据;
  6. 共有权利人权利说明材料。
  7. 经村委会加意见后报镇(街)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8. 报市林业局审查(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
  9. 报市人民政府造册登记,发给山林权证。  

三、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项目程序图


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


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市林业局初审

           ↓


报省林业局审核发证

          


(征占用非公益林林地面积525亩以上或公益林林地面积100亩以上的)
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发证

程序说明: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下列资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表一式四份(报国家林业局审批五份);
3、立项批文;
4、林地权属证明;
5、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6、项目规划红线图;
7、异地恢复植被说明。
二、由林地属地村(居)委会加意见后,报属地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三、报市林业局初审(2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
四、由使用林地单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后,报省林业局审核发证。征占用非公益林林地面积525亩以上或公益林林地面积100亩以上的,由省林业局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发证。

四、采集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程序图


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


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市林业局审核

                      ↓


报省林业局审批

程序说明: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交资料:
1、书面请示;
2、作业平面图。
二、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三、市林业局初审(10个工作日作出审核意见)。
四、报省林业局审批。
五、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程序图


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


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市林业局初审

                     ↓


报省林业局审核

                 


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发证

程序说明:
一、申请者提交下列资料:
1、书面申请(一式5份);
2、驯养、繁殖申请表(一式5份);
3、驯养、繁殖场地、技术力量、物种来源说明书(包括场所照片)。
二、报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三、报市林业局初审(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
四、报省林业局审核。
五、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六、运输、携带、邮寄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市境程序图


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


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市林业局提出意见

                      ↓


报省林业局审批

程序说明: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下列资料:
1、书面申请;
2、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名录和数量材料;
3、野生动物种来源证明。
二、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三、市林业局初审(10个工作日作出审核意见)。
四、报省林业局审批。

 

核准事项
一、森林、林地、林木使用权的变更或抵押程序图


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


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报市林业局核准

程序说明: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下列资料:
1、书面申请书;
2、申请变更或抵押申请表;
3、主要权利依据;
4、共有权利人权利说明权利。
二、报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三、报市林业局核准(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二、国内植物检疫证书程序图


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


市森防检疫部门审核受理报检单

                  


现场检疫检查

                      ↓


实验室检验鉴定

                  


核发检验证书

程序说明
一、报检者提交下列资料:
1、单位证明;
2、货物名称、数量、产地;
3、运输工具、包装材料、运输起点和终点;

  1. 发货单位(人)及地址;

5、收货单位(人)及地址;
6、货物发票。
二、报市森防检疫部门核准(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核发木材经营许可证程序图


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


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报市林业局核准

程序说明: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下列资料:

  1. 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镇(街)农办或林业站提出意见。
三、报市林业局核准(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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