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创建林业生态市检查验组于12月7日向我市通报了创建林业生态市检查情况。
经过为期两天的实地检查后,检查组认为东莞市创建林业生态市的各项指标均达到省林业生态县(市)标准,将建议省林业局向省政府请示,授予东莞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称号。作为全省第一个申请“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称号的地级市,东莞市的生态建设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主要有三点:
一是科学把握城市发展的目标定位,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牢固树立“环境取胜、以绿为魂”的城市发展理念,以优良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味和档次,聚集了人才、资金、技术等一切有利于东莞发展的要素,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是大力发展城市林业、生态林业和旅游林业,为建设现代林业增添活力。我市从1999年开始停止森林采伐后,实施了一系列林相改造工程,完成林相改造11000公顷;以1个中心区和28个镇的组团式发展模式共同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平衡发展;重点建设总面积达302.6平方公里的大岭山等六大森林公园,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林业,营造绿色休闲空间。
三是把创建林业生态市作为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升级转型助推器和有力抓手,创建工作卓有成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市创建工作,通过“四个推进”,即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优先战略,着力推进林业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生态保护工程,着力推进生态文化建设,从而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城市绿量增长、生态结构增优、绿化亮点增多、绿化意识增强。
检查组在肯定我市生态建设的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之处。市委常委何嘉琪表示,东莞将结合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的宏伟战略,以建设林业生态市为载体和支撑,坚定不移地建设东莞生态文明,努力把东莞的科学发展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具体将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建设宜居生态城市的目标不动摇,坚持加大林业生态建设的力度不减弱,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努力不放松,坚持繁荣生态文化的方向不改变。
200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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