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7日,《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正式颁布。该《办法》于 2007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根据树龄对古树进行分级,同时规定名木范围,并提出从保护古树名木的档案登记、责任权属、监督检查到技术规范、环境整顿及树木迁移等一系列管理明细和相关的违反《办法》的处罚办法。《办法》明确指出,东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东莞市古树名木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法。
古树名木是历史的见证,是乡土文化的象征,是城市生态环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宝贵资源,因此保护古树名木,人人有责。《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标志着东莞市辖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对增强保护古树名木的社会意识、发挥各阶层单位及个人在古树名木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城市林业生态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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